刘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
发布时间:2014-12-13 12:38:14
12月11日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刘强主持召开七届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。
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》、《泸州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文件,听取了泸州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和关于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,研究了《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》、《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》等相关工作。
会前,与会人员还学习了新修订的《环境保护法》。刘强在学习《环境保护法》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,层层贯彻,落到实处,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,切实从源头抓好环境保护,为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环境。
市委常委、副市长曹俊杰,副市长曹勇、封安、张文军、丁湘出席会议。泸州军分区政委李峥阳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税光跃、市政协副主席何仁均列席会议。(记者:毛春林)